带着超市去逃难 第34节
律法,还知道几个其他朝代的,可以默写下来,供大家参考。 宣宁还记得自己当时的心情。她大体估计了一下那些内容全部书写下来的厚度,混合着敬佩、赞叹、难以置信的情绪油然而生,觉得自己和对方的脑容量差了几千倍那么多。 当时宣宁小心极了,对江大学霸展开了无微不至地关照,生怕有什么损害了他那国宝级的脑袋,还发自内心地吹了一箩筐的彩虹屁。 江大当时的表情有些奇怪。第二天,他拿着一小沓纸来找宣宁,说是已经写完的时候,宣宁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。 几个朝代的律法条文,就这么一点? 不,不可能。应该是江大忘记了,只记得这么多吧? 事实证明,只有这一些。 虽说江大默写下来的都是文言文,翻译成白话能多个几倍,但全加起来还不到一本词典厚,内容也和详尽严谨毫无关系。 直接把现代的法律条文拿出来套用,是绝对不合适的,宣宁叫来了各个管事,还有经常负责调解的、德高望重的几位老人,结合各村村规族约,之前几个朝代的律法,以及已经遇到和可能遇到的问题,杂糅在一起,写成了她手里的这一本《清水县-农庄民约》,然后让工匠们刻下来,立在了幸福广场上。还在背面刻上了参与制定者的名字。 是民约,而不是律法。 宣宁依然时刻谨记着“枪打出头鸟”这几个字,不愿为了一个名字招来本能避免的麻烦。 有了简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