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西偷齐了吗
混血男不像蓝暻白那么难Ga0定,一声敷衍的应诺就把他打发走了。 估算他走到一楼后,我便冲下二楼,直达电梯,从地下停车场逃出来。 本着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个原则,我把包里的碎瓷片埋在黑别墅后面一棵极不起眼的大树下,当然,前一步是把每一片碎瓷上的指纹擦去。 整个过程顺利地教人不安,但作案完毕之后我还是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沿着大路跑,恨不得离狼窝越远越好。 丁字路口往右就是通往市区的光明大道了! 我兴奋地跑着,远处传来的汽车引擎声令我警觉起来,在汽车钻入视线之前,我迅速扑入草丛中。 不一会儿,一辆红sE宝马就从大路上缓缓开过——是蓝暻白! 他这么早回来g嘛?难道他早就知道我要作案? 看着车子远去,我才松了口气,站起身拍拍身上的灰,却见市区方向出现另一辆宝蓝sE的轿车,之前在黑别墅一直没有见过的车。 待车子渐近时,我看到车头有一个LOTUS字母的车标,而驾驶座那架银框眼镜瞬间就抓住我的视线——跟昨晚在餐厅里见到的银框眼镜男似乎有点像! 以对方的行车方向看来,一定是去黑别墅的,所以车里的男人不是狼窝的一员就是去拜访狼窝的,而无论是哪一种,都不会是善类! 心里这么想着,我的视线一时忘了从银框眼镜上移开,直到对方的车子开到我左前方不到五米的时候,他突然摇下车窗,锐利的目光准确无误地扎进我眼里,骇人的锐势令我顿住前行的步伐,无意识地后退了一小步。 他认识我?还是认出